政府信息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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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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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
秦州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,为正科级。
一、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拟定全区教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工作,指导全区教育领域的各项改革工作,促进全区教育工作全面、健康发展。
(三)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,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巩固和提高“两基”工作水平,保障适龄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。
(四)负责全区职业教育的组织领导、统筹协调、督导评估和行业规范等工作,统筹全社会力量全面发展各类职业技术教育,指导开展各类成人教育,发展全社会终身教育事业。
(五)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、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等工作,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工作,指导和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工作,促进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。
(六)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美育、国防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等工作,指导和规范全区教育系统各项文化艺术活动,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发展。
(七)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学工作,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,组织校园体育比赛活动,开展体育后备人才评估和选拔,指导学生体育锻炼,提高学生身体素质。
(八)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、法制教育和卫生教育,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、交通、卫生、环境和应急管理等工作,监管校车安全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。
(九)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技术教育、远程教育、特殊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等工作,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和推广普通话工作,指导和协调师范类毕业生的实习工作。
(十)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、考试和学籍管理等工作,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工作,组织或参与全区各类社会化考试工作,参与指导全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。
(十一)负责全区校长队伍建设和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,按照管理权限管理、使用、培训、考察、任免、监督教育系统领导干部,考察核准区属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任职事项。
(十二)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师的选聘、管理、培训、交流、考核、奖惩、资质、职称、工资和档案等工作,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(十三)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研究工作,协调和指导教师参与重大教育科研项目及课题研究,指导全区教育实验基地建设等工作,推广教育技术先进经验。
(十四)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管理、拨付和监督等工作,参与拟定全区教育经费筹措、拨款、基建投资政策,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。
(十五)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学校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等工作,指导和监督教育固定资产管理工作,指导教育项目的争取、论证、评审、实施、监管等工作。
(十六)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党员管理、理论学习、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、综治维稳、统战、老干部管理服务和群团等工作。
(十七)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有关统计、信息、舆情、网络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。
(十八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:
1.办公室。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,综合协调各股室工作;负责机关文、电的收发登记、传阅、催办、处理、整理归档等事宜;负责局机关的政治、业务学习及宣传教育;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工作;负责对各校目标责任落实与完成情况的检查、评比,并提出奖罚意见和建议;负责来人来电、信访的接待、记录交办等事宜;负责全局性的各类工作及局领导安排的其他文字材料的起草、审核工作;负责机关及系统会务筹备、通知、记录、纪要等工作,并组织检查落实情况;负责机关印信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调配、安全保卫、环境卫生和后勤服务等工作;负责“两案”办理和答复群众意见、建议工作;承担有关教育的宣传报道工作;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负责人:陈其明 联系电话:0938-8212830)
2.教育股(政务服务管理股)。负责全面推进全区素质教育,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;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基础教育的发展、规划、工作计划及有关改革方案;指导全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,承办中小学设置、撤销、更名工作;负责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、素质教育、均衡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;负责义务教育的课程管理、常规管理、质量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;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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